外資企業優惠期滿注銷有哪些涉稅問題
【問】:甲、乙兩企業均為外商投資企業,且中外投資方一致,股權比例相同。甲企業為高新技術企業,2008-2010年實施15%所得稅優惠政策;乙企業成立于2004年,所得稅施行“兩免三減半”政策,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請問:1、若2010年注銷乙企業,現行法規是否可行,操作上涉稅問題如何解決?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原有若干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后有關事項處理的通知》(國稅發[2008]23號)第三條關于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外商投資企業在2008年后條件發生變化的處理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2008年后,企業生產經營業務性質或經營期發生變化,導致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條件的,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補繳其此前(包括在優惠過渡期內)已經享受的定期減免稅稅款。各主管稅務機關在每年對這類企業進行匯算清繳時,應對其經營業務內容和經營期限等變化情況進行審核。
所述乙企業不論是自行申請注銷還是被吸收合并而注銷,均屬于經營期發生變化的情形,如果導致乙企業不符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條件的,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補繳其此前(包括在優惠過渡期內)已經享受的定期減免稅稅款。

外資企業注銷程序如何呢?
1、董事會決議通過
2、投資方(股東)批準
3、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準
4、成立清算組,清算資產,公告,出具《清算報告》
5、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注銷
6、海關、財政、統計部門注銷核準
7、外匯登記證注銷(外幣、人民幣購匯后匯出,外幣、人民幣賬戶銷戶)
8、工商(營業執照)注銷
9、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
10、勞動登記證注銷
關于“外資企業優惠期滿注銷有哪些涉稅問題”,文中做出了詳細的解答,作為企業財務人員,掌握著企業的稅收命脈,迫切需要綜合的稅務管理能力,好了,想要獲取更多財務知識的,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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