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的社保補貼是否交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實施細則對此作了解析:
第二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二)項所稱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第(三)項所稱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免稅收入或者不征稅收入都有嚴格限制的,這種補貼應該不屬于里面的范疇,個人覺得要交企業所得稅。

收到社保補貼如何入賬?
補貼收入是企業從政府或某些國際組織得到的補貼,一般是企業履行了一定的義務后,得到的定額補貼。我國企業的補貼收入,主要是按規定應收取的政策性虧損補貼和其他補貼,一般將其作為企業的非正常利潤處理。
接受政府補貼的企業,應設置“應收補貼款”賬戶以及“應收補貼”賬戶。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收的政策性虧損補貼以及其他補貼時,借記“應收補貼款”賬戶,貸記“補貼收入”賬戶;收到補貼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應收補貼款”賬戶。到期末時,將“補貼收入”賬戶的余額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中去。
補貼收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合以上內容所述,企業收到的社保補貼是需要交所得稅的,具體的介紹可以參考正文的資料,如果你還有什么疑問,可以來會計學堂網進行咨詢或者在線和老師進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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