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填表說明
第一部分“利潤總額計算”中的項目,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口徑計算填報。
實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其數據直接取自損益表;實行其他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納稅人,與本表不一致的項目,按照其利潤表項目進行分析填報。這部分要求納稅企業先按照會計核算結果填報相關收入、成本費用及利潤情況,體現了間接法設計表格的思路。如果企業沒有嚴格按照會計制度核算,則要先按照相應會計制度的要求,調整為正確的核算結果后再填報。
第二部分“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中的項目,主要為納稅調整項目和彌補虧損情況。
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稅法與會計的差異,要在會計利潤總額基礎上通過“納稅調整增加額”和“納稅調整減少額”欄次反映。其中需要說明的是,所得稅法優惠政策中對所得額的優惠要作為納稅調減項目直接從利潤中調減,且單獨在主表中反映。也就是說,調減這些優惠項目后可以出現負數結果,可以用以后年度的利潤來彌補這部分虧損。但第21行的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惠只能在所有調減項目調減后有正數余額時才予以抵扣,且不能出現負數結果。
此外,新申報表要求境內有虧損(包括有以前本年度虧損)而境內沒有所得可供彌補的情況下,境外所得應彌補境內虧損。因此,在納稅調整中已經通過第15行“減:納稅調整減少額”調減的境外所得,要通過第22行“加:境外應稅所得彌補境內虧損”欄次重新加入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部分“應納稅額計算”中的項目,主要是在計算年度應納稅款基礎上,減除稅收優惠政策中的減免稅額、抵免稅額和已經預繳的稅款(包括分支機構按規定預繳的稅款和子公司在所在地按規定預繳的稅款),得出“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
同時,考慮有些企業有境外所得,按照居民企業全部所得在境內納稅的規定,境外所得需要在境內繳納所得稅,但境外繳納的所得稅允許按規定抵免,抵免限額不得超過境外所得按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款。此項內容在第31行“加: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和第32行“減: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調整反映。

《收入明細表》和《成本費用明細表》這兩個表主要反映什么?
兩表關系緊密,《成本費用明細表》的各行數字直接與《收入明細表》中的各行數字對應,只有“期間費用”中的銷售(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沒有與《收入明細表》對應項目。此表分為三種類型的企業明細表,分別為一般企業、金融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本文的《收入明細表》和《成本費用明細表》是針對一般企業的填報表。
《收入明細表》分為兩大部分:銷售(營業)收入合計和營業外收入。填報此表時,需要注意以下要點:
(1)銷售(營業)收入合計是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基數,營業外收入中的9項收入項目不能計入銷售(營業)收入中。
銷售(營業)收入合計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三部分,它不是直接填入主表“營業收入”的數字,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兩部分的合計才是填入主表“營業收入”的數字。
(2)視同銷售收入是指會計上沒有核算計入收入,而稅收上要求視為實現銷售的收入。
視同銷售也是并入銷售(營業)收入計算三項費用的基數。有些資產處置收入在會計上作為營業外收入核算,但稅收上還是視同銷售不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如果企業因執行會計準則對有些資產已經作為收入處理,則稅收上也不再視同銷售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國稅函[2008]828號文件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3)視同銷售中的“非貨幣性交易視同銷售收入”與營業外收入中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收益”不是同一內容,不能重復填報。
“非貨幣性交易視同銷售收入”填報納稅人發生非貨幣性交易行為,會計核算未確認或未全部確認損益,按照稅收規定應視同銷售確認應稅收入:“非貨幣性資產交易收益”填報納稅人發生的非貨幣性交易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確認為損益的金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納稅人,發生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非貨幣性交易,填報其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納稅人,填報與收到補價相對應的收益額。可以這樣理解,如果會計上已經核算或部分核算(補價部分)交易收入的,反映在營業外收入中;會計上沒有在營業外收入中核算的,稅收上要作為視同銷售中“非貨幣性交易視同銷售收入”調整反映。
(4)營業外收入中的“債務重組收益”和“捐贈收入”由已將這部分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的企業填報。如果沒有將這部分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則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填列,不需要在此填列。
與收入明細相對應的是成本費用明細,因此,《成本費用明細表》中的項目也包含兩大部分:銷售(收入)成本合計和營業外支出,不同的是增加了“期間費用”部分。銷售(收入)成本合計也分為三部分: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和視同銷售成本。企業在填報收入明細的同時,將相應的成本費用明細填入《成本費用明細表》即可。
最后,對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填表說明的內容小編就匯總到這里了,為此,如果你還想知道匯算清繳申報表更多的資料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提問,會有老師給你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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