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涉稅風險
1、首先,企業與個人之間要簽訂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中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須是用于公司正常經營,從而體現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這是利息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最基本的前提。
2、同時,要取得利息費用的發票,否則沒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個人可以持相關手續去國稅大廳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3%的增值稅以及相關附加稅費,并依法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代扣20%的個人所得稅。
注意:按營改增的規定,貸款利息不得用于抵扣進項,即使取得了專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
3、再就是,由于股東屬于公司的關聯方,要注意債資比例是否超過了2:1,也就是公司支付股東的利息金額能否稅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是否超過了2倍,只有2倍以內的利息費用才可以稅前扣除。
注意: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受2:1的限制。
4、同時,還要注意公司向股東個人的借款利率是否超過了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只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5、并且,還要特別注意: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注意:“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中,應包括在簽訂該借款合同當時,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業提供同期同類貨款利率情況。該金融企業應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
“同期同類貨款利率”是指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業提供貸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業公布的同期同類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貸款利率。
6、同時,還要注意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資本化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注意:形成的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只得通過折舊攤銷的方式才可以做到稅前扣除。
7、最后,還要注意: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其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注意:應以企業一個年度內每一賬面實收資本與借款余額保持不變的期間作為一個計算期,每一計算期內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該期間借款利息發生額乘以該期間企業未繳足的注冊資本占借款總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企業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該期間借款利息額×該期間未繳足注冊資本額÷該期間借款額。
企業一個年度內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總額為該年度內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額之和。

公司向自然人借款需要繳納的稅金
企業借款給個人使用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企業借款給本企業員工用于購房、購車,還有的投資人個人從被投資企業借款用于其他非投資企業經營業務等,一般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中核算和反映。一些企業對個人借款是否涉及個人所得稅問題不清楚,常常導致涉稅風險。
個人向本企業借款,涉及個人所得稅的政策主要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8〕83號),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企業借給本企業相關聯個人的借款,在規定的時間內(年度終了后或超過一年)未歸還,也未用于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分別按照對應的項目(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詳細介紹了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涉稅風險,也介紹了公司向自然人借款需要交納的稅金,作為一名企業的稅務會計,最好是知道,公司向自然人借款是可以看做視同銷售的,也可以看作發放股息,所以應該按照稅法規定,交納增值稅或者是所得稅。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