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注冊資金可以認繳嗎?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第二,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新修訂的公司法已經取消了一般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中國正式踏入“一元注冊公司”的時代。同時,公司法規定的資本制也發生了巨大變化,法定資本制式微,條文規定更趨向折中資本制。一般公司在設立時已經無需事先實繳資本,只需認繳資本即可。但是,也并非所有公司的設立都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和資本實繳要求,出于某些行業的市場監管需要,新修訂的公司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某些公司的注冊資本實繳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注冊資本認繳制與實繳制的區別
新公司法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的規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性足額繳納出資的這幾項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等,并且記載于公司章程。
認繳制與實繳制不同,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業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承諾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且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登記制度無需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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