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購買土地及補償款怎樣抵稅?
土地轉讓的方式
通常,房地產企業取得土地的方式是多樣的,假設其是通過轉讓的方式取得土地,即在市場上兩個企業交易主體間進行土地轉讓,那么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目前最為重要的營改增操作性文件)的相關規定,轉讓土地使用權是增值稅的應稅行為,稅率為11%。所以,由于上一環節轉讓土地使用權征收了11%的增值稅,所以下一環節購買方可抵扣11%的增值稅,增值稅的抵扣鏈條是完整的,這種取得土地的方式完全可以在計算房地產企業增值稅時,運用抵扣法來實現土地成本進項稅額的抵扣。
土地出讓的方式
假設土地取得的方式是出讓,也就是政府將土地出讓給房地產開發企業。那么,由于政府出讓土地沒有征收增值稅,所以企業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也隨之無法取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作進項稅額抵扣。

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土地出讓金怎么抵扣?
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開發商,開發商必須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即為土地出讓金。政府并未收取開發商的增值稅,所以開發商無法渠道增值稅專用發票并進行抵扣。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土地出讓金可采取差額計稅方式進行抵扣。
(一)營改增后,計算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的扣除項目中“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不包括增值稅。
(二)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以下簡稱“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凡能夠按清算項目準確計算的,允許據實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項目準確計算的,則按該清算項目預繳增值稅時實際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扣除。其他轉讓房地產行為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扣除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本文對于房地產業購買土地及補償款怎樣抵稅的問題進行了簡單的說明,同時也對出讓金的情況進行闡述;如果你看完后對此類問題還有什么問題,小編建議你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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