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發票的記賬聯是否加蓋發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因此,專用發票記賬聯不需要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發票沒蓋專用章能報銷嗎?
例:在日常報銷中遇到同事報銷的餐飲定額發票沒有餐飲公司的章,但稅號都是齊全的,可以入賬嗎?
企業在經濟業務中取得相關發票,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稅發[1993]157號)第五條規定: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第四十九條 下列行為屬于未按法規取得發票的行為:(二)取得不符合法規的發票;
因此,公司取得定額發票也要加蓋使用發票單位公章。根據所述情形,我們認為該票據為不符合法規發票,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函[1993174號)第二十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關于專用發票的記賬聯是否加蓋發票章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講到這里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記賬聯是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沒蓋專用章能報銷嗎?如果閱讀了本文,還是不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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