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銷項有哪些
答: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原有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稅率也發生了相應變化,其他稅種基本不變。目前所涉及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下面我們著重梳理一下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按照營改增之后的最新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分類管理,以年應稅銷售額500萬元為標準,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對于銷售收入未達標,但各項會計制度健全,稅務資料完整的企業,可以申請辦理成為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為5%。在稅率劃分中,有一種較為特殊的情況是房地產老項目可采一般計稅或者簡易計稅。這其中所謂的房地產老項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針對這種情況開發商可自行選擇有利于自身的稅負方式。

不可抵扣進項稅
購進固定資產而支付的增值稅,但購置稅控收款機所支付的增值稅可以抵扣,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5年2月24日的財稅[2005]28號《關于2005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東北地區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支付的增值稅可以全額抵扣。
用于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增值稅
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增值稅
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而支付的增值稅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所包含的增值稅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其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包含的增值稅
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以及值稅扣稅憑證未在規定期限內交稅務機關進行防偽認證或認證未通過
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抵扣的進項稅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處理辦法: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進行進項稅額抵扣。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銷項有哪些的相關知識,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線咨詢專業的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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