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是否計征企業所得稅?
答: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國債利息收入免稅的原因有:
1、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相當于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征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么實際意義。
2、對其征稅,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勵企業購買國債。
3、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

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該怎么做?
答: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是否計征企業所得稅?”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會計的職責就是幫企業節省每一分,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時聯系會計學堂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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