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期撥付給承包商的工程款怎么進行核算?
答:1.根據審核確定的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作為原始憑證: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貸:應付賬款
2. 支付工程款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代交營業稅及附加
3.交納稅款,并取得完稅證明
借:其他應付款--代交營業稅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4.施工單位應按收取的工程款和完稅證明金額合計數,給甲方開具建筑業發票

持續時間不到一年的跨年度工程如何確認收入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在各個納稅期末,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2、根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了可以分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的生產經營業務:
1)、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綜合以上兩個規定中,第一條是一般規定.對所有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都適用.第二條是特殊規定,即對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勞務,可以分期確認收入.
因此,如果工程款采用預付款方式,可以在收款時確認收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按款項到達時確認收入;按照第一條規定,采用完工進度法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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