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后或手術后 18 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申辦時應填報《職工生育待遇申領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生育證明;
生育醫療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計劃生育手術記錄等原始材料;
嬰兒出生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后將生育保險費用撥付給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并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發給職工.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參保手續的,職工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

報銷需要帶的材料有:
1、補就醫登記(就是你所謂的書面申請)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生育服務證(原件、復印件)
4、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
5、出院證明(或診斷證明書),上面注明順產或難產,難產要注明是哪種難產方式,要有醫院鮮章
6、住院費用票據
7、住院費用匯總清單
8、產前檢查費用票據
9、圍產保健手冊、檢驗報告單
10、異地生育還需要提供醫院的等級證明.
生育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標準
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準,按照三級醫療機構500元、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300元標準設立.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100%執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50%執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設立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按照分檔累加計算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標準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80%,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不分醫療機構級別,統一支付90%.
異地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內容就這么多了,對大家有幫助嗎?做為同樣在異鄉的小編似乎也學到了,也許以后可以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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