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工程服務怎么交稅?

2019-02-11 15:18 來源:網友分享
6534
營改增后變動非常大的就當屬于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了,對于異地工程服務更是有了新的要求,今天會計學堂的小編將要帶領大家學習的就是其中的:異地工程服務怎么交稅?這么重要的實務處理,閱讀本文來學習吧.

異地工程服務怎么交稅?

答:《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

另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6]104號)第三條的規定,對外來經營的納稅人(包括超過180天的),只辦理報驗登記,不再辦理臨時稅務登記.據此對于未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施工企業采用由機構所在地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經證》),經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后,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時間確認收入,由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工程款發票并申報繳納營業稅等相關稅費.

若施工企業在工程所在地設立二級分支機構,則要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7號)第十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含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所以,施工企業在建筑勞務所在地的分支機構,并不是一個稅務機關臨時管理對象.工程發生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應向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提供非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總機構出具的二級分支機構有效證明,接受當地稅務機關稅務管理.

建筑企業到異地承包施工項目的,要在施工項目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異地工程服務怎么交稅?

異地工程辦理的《外管證》有哪些具體規定?

稅總發【2016】106號:納稅人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以下簡稱跨省)經營的,應按本規定開具《外管證》;納稅人在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內跨縣(市)經營的,是否開具《外管證》由省稅務機關自行確定.

1、辦理外管證要提供哪些資料?

一般情況下,納稅人辦理《外管證》時只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副本或者加蓋納稅人印章的副本首頁復印件(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不提供上述證件);從事建筑安裝的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原件或復印件,沒有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2、外管證在生產經營地怎么報驗?

納稅人應當自《外管證》簽發之日起30日內,持《外管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并接受經營地稅務機關的管理.

建筑安裝行業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復印件或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3、外管證的有效期是多長?

《外管證》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180天,但建筑安裝行業納稅人項目合同期限超過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確定有效期限.

4、外管證怎么核銷?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并結清稅款.經營地稅務機關核對資料,發現納稅人存在欠繳稅款、多繳(包括預繳、應退未退)稅款等未辦結事項的,及時制發《稅務事項通知書》,通知納稅人辦理.納稅人不存在未辦結事項的,經營地稅務機關核銷報驗登記,在《外管證》上簽署意見(可使用業務專用章).

異地工程服務怎么交稅?通過上文的學習,我們知道要先辦理外管證,在工程施工地進行稅金的預繳,再回所在地進行申報清算,關于外管證的相關規定小編也在上文做了具體介紹,學會這些,你的實務處理將變輕松,即便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也可以及時為你解決.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