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股東轉增股本如何寫會計分錄與政策依據

2018-10-09 09:3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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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屬于所得稅法中分配范疇。那么,其對應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呢,“借”與“貸”用什么表示合適呢?首先,本篇文章給您帶來了其對應的政策依據,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然后才分析的這一問題,如下。

向股東轉增股本如何寫會計分錄與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轉制為城市合作銀行過程中個人股增值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289號)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中所表述的“資本公積金”是指股份制企業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將此轉增股本由個人取得的數額,不作為應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向股東轉增股本如何寫會計分錄與政策依據

而與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資本公積金分配個人所得部分,應當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于股份制企業資本公積轉增資本的行為,個人股東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

向股東轉增股本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內容,現在了解了沒有?更多的會計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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