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應交稅費結轉會計分錄做法及注意事項
答:年末應交稅費結轉,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如為借方余額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不過,小編了解到,年末應交稅費結轉,實際工作中有兩種做法
1、不做處理,辦理年結后,將其累積金額在新賬套里清零(注意借貸方相等)
2、在年結時做一張結轉憑證,將所有借方余額的做貸方,將所有貸方余額的做借方。

至于年末應交稅費結轉分錄,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1、小規模納稅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反映已繳的增值稅額,貸方發生額反映應繳增值稅額;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繳的增值稅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繳納的增值稅額。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銷售收入的核算與一般納稅人相同,其應納增值稅額,也要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只是由于小規模納稅人不抵扣進項稅額,不需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貸方設置若干三級科目。
年末應交稅費結轉的會計分錄,您現在知道怎么做了嗎?您可以在會計學堂的微信群里分享您的觀點。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