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一個季度發票如何做賬合適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的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因此,對于開了一個季度發票,可以這樣考慮:
1、提取時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3、上繳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每季節做結轉
開了一個季度發票的做賬,上述小編整理的方法,您覺得如何呢?還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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