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計算繳納印花稅怎么做稅務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的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因此,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車應當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繳納印花稅。購買出廠新車所簽訂合同,應當按“購銷合同”稅目繳納印花稅。
小編了解到,新車在 銷售 之前無需登記注冊,應按“購銷合同”適用萬分之三的稅率;二手車一般都已在交通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其 轉讓合同
應屬于“產權轉移書據”,按照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因此,對于汽車4S店計算繳納印花稅,可以這樣做稅務處理:
汽車銷售公司贈送給客戶購置稅,其實是為促銷汽車而發生的一項銷售費用,賬務處理時,應將全部購車款(含贈送稅款)一起確認收入,贈送稅款作為銷售費用處理。

借:銀行存款
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繳稅費-應交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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