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收入額與實發工資不一致如何做會計處理?

2018-09-26 17:14 來源:網友分享
10207
個稅收入額與實發工資不一致的情況,如果是您會怎么處理好這一問題。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說:個人所得稅以實發工資為準。至于其會計處理怎么操作,小編主要從兩個步驟分析了一下,首先是計提,然后是發放,具體內容如下。

個稅收入額與實發工資不一致如何做會計處理?

:首先,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收入指的是一定是應發工資,實發工資是拿到手的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用應發工資-五險一金-不需納所得稅部分,看適用于哪檔稅率,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以實發工資為準,也就是扣除五險一金后的金額。

因此,對于個稅收入額與實發工資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這樣處理:

1、計提: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個稅收入額與實發工資不一致如何做會計處理?

2、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稅

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社保

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公積金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會計學堂提醒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下稱《決定》),《決定》稱:“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也就是俗稱的“起征點”)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稅收入額與實發工資不一致,您現在知道怎么操作了嗎?您在學習會計,有什么不知道的地方,可以掃碼會計學堂的小程序,進行免費提問。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計提工資與實發工資金額不一致會計分錄

    應計工資與實發工資金額不一致會計分錄為: 1.借:應計工資費用 xx 2.貸:應付職工薪酬 xx 3.借:應付職工薪酬 xx 4.貸:實發職工薪酬 xx 拓展知識:應計工資指企業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長和實際工資標準等因素,將職工本月應得工資經過發放前的預估計算的費用。實發職工薪酬指企業在本月應發工資基礎上,根據職工實際工作情況及應發其他津貼、補貼等,計算出的實際發放的費用。

  • 財務報表中應付職工薪酬與個稅申報表工資不一致如何處理

    您好,是因為什么原因不一樣了

  • 工程公司,按照建造合同準則會計確認收入和稅法不一致,開出發票時(開票金額大于會計確認金碟)如何做賬務處理?

    你好,按照完工比例來做,一、收入核算 1、收到預付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 2、工程完工結算時 借:預收賬款/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收入 3、結轉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財務費用等等 借或貸:本年利潤 二、成本的核算 1.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發生的材料費用 借:管理費用/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支付人工費 借:工程施工--人工費 貸:現金(或應付工資等) 4.發生的機械費用 借: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指的租賃) 貸:銀行存款(或累計折舊等) 5.發生的其他直接費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等) 6.月末確認收入和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按當期確認的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倒擠) 貸:主營業務收入(按當期確認的工程結算收入) 7.工程完工決算后,應將“工程結算”科目與“工程施工”科目沖抵,沖抵后“工程施工”科目與“工程結算”科目余額均為零。 施工企業合同完工并結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賬戶時 借:工程結算(按賬面累計余額) 貸:工程施工 三、稅金核算 1.月末結轉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預繳增值稅)(按 2%預繳)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一般計稅) 2.下月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一般計稅) 貸:銀行存款 3.某項目同時繳納印花稅 先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也可以做到明細某某稅) 貸:應交稅費——城市建設維護稅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稅 然后再做支付分錄: 借:應交稅費——城市建設維護稅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稅 貸:銀行存款

  • 個稅系統報的工資總額與工會經費的總額不一致,怎么處理呢?

    你好,哪個數據是正確的?

  • 老師,工資實際發放與個稅系統申報不一致,應怎么處理?

    關鍵是哪個數字不對呢?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