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上繳國庫的資金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要求,行政事業性單位的資金收入應分別納入預算管理或財政專戶管理。銀行利息收入作為非稅收入中的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范圍,應納入預算管理,直接上繳國庫。
因此,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上繳國庫的資金,則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2、上繳時 :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
貸:銀行存款
3、返還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事業收入
同時,會計學堂提醒您,會計分錄按照正常賬務處理即可,至于資金按照要求應需上繳財政專戶,否則有小金庫嫌疑。
行政事業單位上繳國庫的資金,上述小編整理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清楚了沒有?獲取更多的會計知識,歡迎您多加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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