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繳印花稅該如何做賬處理是否可以抵退?
答:凡自行購買印花稅票并貼花劃銷的,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采用其它繳稅方式的,確系因計算錯誤等原因多繳稅款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的相關規定,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申請抵繳或退稅。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納稅人多繳的印花稅款能否辦理退稅或抵繳,要根據具體的繳納方式來確定:在“三自納稅”方式下,多貼印花稅票的,不得退稅或抵用。
在按期匯總納稅方式下,多繳納的印花稅款,應允許按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和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辦理退稅或抵用。

綜上所述,納稅人多繳的印花稅款能否辦理退稅或抵繳,要根據具體的繳納方式來確定,
至于其做賬,可以這樣:
1、如果屬于多計提,則先用紅字沖原計提的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紅字)
借:應交稅費---印花稅
2、再根據退款票據作紅字憑證: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印花稅
多繳印花稅,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做賬,您現在清楚了沒有?如果您想知道更多的內容,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多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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