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被退回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答: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科目的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在新會計準則下,“其他應收款”科目在原來核算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新的核算內容: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資的,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銷售價格與原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應計利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應收補貼款轉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因此,對于其他應收款被退回,則是可以這樣做分錄:

比如報銷差旅費時,其他應收款收回,則可以這樣處理:
出差時:
借:其他應收款——xxx
貸:現金
回來報銷時:
借:管理費用——旅差費
貸:其他應收款——xxx
其他應收款被退回了,小編只是簡單的介紹了其中的一個例子,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內容,不妨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獲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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