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普通發票抵扣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三)銷售額。11.試點納稅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規定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價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如果總包A分包部分工程給B施工,那么B開具工程發票給A
,A可以在開具總包發票時扣除B已交的營業稅及附加后繳納稅款,B開具的工程發票可作為分包成本入賬。

如果B僅為A的材料、設備供應商,開具增值稅發票給A的話,那么該部分稅金應該不可以抵扣,所得的材料、設備可以作為工程成本入賬。
因此,對于分包普通發票抵扣,則稅務處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
貸:銀行存款
全額確認收入,配比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
結轉時,
借:應交稅金( 其他應交款 )
貸:應付賬款
分包普通發票抵扣,其稅務處理的具體做法,您現在都清楚了沒有?您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什么會計學堂的小程序進行免費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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