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只收稅款其賬務處理該怎么做合適?
答:根據《關于國稅部門代征地方稅費有關問題的公告》從2014年7月1日起,西安市國稅部門在代開門臨普通發票時,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計稅依據與稅率如下規定:
1、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國稅部門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消費稅稅額。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所轄范圍內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建制鎮轄區范圍內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所轄范圍內的,稅率為1%。
2、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同上,征收率為3%。
3、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依據同上,征收率為2%。
4、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每次(日)代開票金額(不含增值稅)。預征率為1%;每次(日)不超過500元的,暫不實行預征。

而對于開票只收稅款,則賬務處理如下:
1、當月走預交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
貸:銀行存款
2、本月先不做收入,等下個月開票后在走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開票只收稅款的情形,賬務處理不僅上述一種方法。如果您還有不同的觀點,歡迎您在會計學堂的微信群里交流,說出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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