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暫估成本如何做賬務處理呢?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因此,如果是工程暫估成本,則可以這樣做賬:
1、未認證時,估價入庫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等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往來等科目
2、認證當月正式入庫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或往來等科目

不過,也有不少會計人士這樣處理:
1、來發票后用紅字沖回估價入庫
借:工程物資-甲材料-暫估入庫 金額用紅字
貸:應付賬款-某公司金額用紅字
2、然后按發票金額重新入庫
借:工程物資-甲材料
貸:應付賬款-某公司
工程暫估成本做賬,您覺得上述小編整理的方法怎么樣呢?如果您還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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