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補交計入哪一科目如何寫會計分錄?
答: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并且統一掛牌。2018年7月20日,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完成掛牌。
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
納稅人在用稅控設備可以延續使用。稅務發票管理全面監控、增值稅申報比對升級,企業再虛開發票,隨時都會被“金三”預警、稅務稽查部門會對企業上門協查。國地稅合并之后,對于虛假申報、隱匿收入、買賣發票等情形隨時會被發現。

如果是地稅補交,則可以這樣考慮:
借:營業外支出 (以前年份的)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今年的)
貸:現金/銀行存款 合計數
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地稅補交的會計核算,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方法,您現在是否清楚了呢?如果您還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在會計學堂的微信群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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