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社保在借方收不回來如何處理做分錄?
答: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首先,其他應付款的某個明細科目產生了借方余額,這個明細科目還是在其他應付款里,不會變成其他應收款科目里,是互不相干的。只是在資產負債表填報時才加進去。
其他應付款在借方,表示你多還款(對方欠你款,嚴格說已經成了其他應收款),在貸方表示你欠對方款。
因此,對于其他應付款社保在借方收不回來的情形,則可以這樣做分錄:

1、計提社保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社保(公司負擔)
貸: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公司負擔)
2、支付員工工資并代繳代扣個稅和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
其他應付款社保在借方收不回來,這下您會寫分錄了沒有?如果您還有疑問,需要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我們有專門的課時講解這一知識點,趕緊來購買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