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股收益怎么計算及實際運用分析
答:每股收益即每股盈利(EPS),又稱每股稅后利潤、每股盈余,指稅后利潤與股本總數的比率,是普通股股東每持有一股所能享有的企業凈利潤或需承擔的企業凈虧損。
基本每股收益=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每股收益=(本期毛利潤- 優先股股利)/期末總股本
每股收益增長率指標使用方法:
1)該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長率和整個市場的比較;
2)和同一行業其他公司的比較;
3)和公司本身歷史每股收益增長率的比較;
4)以每股收益增長率和銷售收入增長率的比較,衡量公司未來的成長潛力。

【案例分析】
以南京中商(600280)為例,該公司原有總股本8626萬股,9月6日又增發新股3500萬股,即達到現有總股本12126萬股。而南京中商去年實現凈利潤2659.7萬元,按原有總股本計算,每股收益為2659.7萬元÷8626萬股=0.31元。
而按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算,南京中商去年初總股本8626萬股,9月份發行3500萬新股,當年只有3個月(10~12月)多了3500萬股,即達到現有總股本12126萬股,按全年平均計算增加了3500萬×3/12=875萬股,期末計算每股收益時,公司總股本按8626萬加上875萬計算,每股收益為2659.7萬元÷(8626萬股+875萬股)=0.28元。即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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