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轉讓該怎么寫其會計分錄?

2018-09-04 17:4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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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轉讓的會計分錄怎么寫,首先,本篇文章給您帶來的是用于土地商品房開發的分錄與之對比,小編從三個步驟詳解了這一問題,一是收到土地轉讓款時,二是結轉土地轉讓成本,三是計提稅費時,詳情內容歡迎您參考如下的分析。

土地開發轉讓該怎么寫其會計分錄?

答:財稅〔2016〕36號文原則性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用于土地、商品房開發,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開發成本—成本對象—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

貸:銀行存款等

而如果是土地開發轉讓,則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土地轉讓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土地開發轉讓該怎么寫其會計分錄?

2、結轉土地轉讓成本:

借:營業外支出

借: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3、計提稅費時: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

貸:營業外支出

土地開發轉讓的分錄,您現在知道怎么做了沒?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歡迎您多加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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