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的將銷項稅金入了進項稅金該如何調整做分錄?
答:對于跨年的將銷項稅金入了進項稅金的情形,主要是以下兩種考慮:
1、如果屬于“貸”的話,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對于影響上年利潤的項目,由于企業在會計年度內已結賬,所有的損益賬戶在當期都結轉至“本年利潤”賬戶,凡涉及調整會計利潤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對“本年利潤”進行調整,而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進行調整。
其對應的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出口退稅
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如果屬于“借”的話,只要調整以前年度損益就可以了。
借: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跨年的將銷項稅金入了進項稅金,其調整方法您現在明白了沒?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或是疑問,不妨掃碼會計學堂的小程序進行免費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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