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生產產品的攤銷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但是,勇于用于生產產品的攤銷則有所不同,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如果單位會計是一級核算的,計提折舊可以放在“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如果是車間核算,可放在“制造費用”
借:制造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用于生產產品的攤銷,其會計分錄的具體做法您現在知道了沒?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關注微信公眾號“會計情報局”、“會計學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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