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農民收購農產品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購買農產品確實有一項規定是可以自己開發票的,這個要去稅局申請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向農民購買之后,自己開發票,按收購金額的13%計算進項稅額,并進行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和財稅〔2017〕37號文件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稅率10%、6%貨物服務的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因此,如果是向農民收夠產品,則可以這樣做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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