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轉出其成本該如何做其會計分錄?
答: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
比如,其計算方法可以參考一下這個例子:
一般納稅人3月份將一批從小規模納稅人購入的免稅農產品(收購價30萬元,運輸費1萬元)委托A廠(一般納稅人)加工半成品,支付加工費5萬元,增值稅0.85萬元,當月加工完畢收回。4月份該納稅人將其中的一部分用于非應稅項目,移用成本為20萬元。
此批產品的總成本為:(30-3.9)+(1-7%)+5=32.03(萬元)
此批產品的進項稅額為:30*13%+1*7%+0.85=4.82(萬元)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為:20/32.03*4.82=3.01萬元

【案例分析】
一車廠既生產自行車,又生產供殘疾人專用的輪椅。為生產輪椅領用原材料1000元,購進原材料時支付進項稅170元,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基本生產成本--輪椅 1170
貸:原材料 1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70
進項稅額轉出其成本,上述分錄的“借”與“貸”您看懂了沒?如果您是初學會計者,可以先試著觀看會計學堂的免費課程視頻學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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