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稅率附相關稅務處理
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會議決定:2018年5月1日起,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為16%;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稅率為10%。
在經歷了兩天的忐忑與爭議后,財政部終于給予了明確的回復:現行17%、11%、6%三檔稅率調整為16%、10%、6%。房地產開發行業納稅人應當很開心了,從2018年5月1日起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率降至了10%。
至于其稅務處理,則是這樣的:

1、一般企業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發票,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房地產公司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發票,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營改增后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稅率您現在清楚了,如果對于該稅務處理,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您詢問會計學堂的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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