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暫估的成本如何做財務處理?
答:估價入賬是在沒有取得發票時暫估入賬的,取得發票時,就不是暫估入賬了。暫估入賬可以用入庫單作為附件。
因此,對于沖暫估的成本,可以這樣處理:
1、暫估入庫憑證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附明細)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
2、次月沖回暫估入庫憑證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材料(紅字)
收到發票按正常賬務處理就行。

會計學堂了解到,在物資采購核算中,將材料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發票賬單等結算憑證未到,貨款尚未支付的采購業務,在各月末,按材料的暫估價值,借記“原材料”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材料款”科目,以后用紅字沖回,按正常程序記賬。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公司,由于規模大、采購業務繁多、人員頻繁更換或管理混亂等原因,部分暫估材料事項在以后未及時沖回,在收到發票賬單等結算憑證后又借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貸記“應付賬款”,重復記賬,造成存貨和應付賬款虛增,日積月累,數額逐步增大,處理難度逐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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