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土地返還款如何入賬處理?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財政性資金,是指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由此來看,房地產企業取得的由政府返還的土地出讓金也屬于財政性資金的一種。
因此,對于房地產企業土地返還款,可以看做是政府補助,有兩種處理辦法:
一是沖減土地出讓金成本;
二是作為營業外收入。

具體的入賬參考如下:
(1)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2)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3)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存在相關遞延收益的,沖減相關遞延收益賬面余額,超出部分計入當期損益;不存在相關遞延收益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房地產企業土地返還款的入賬,您了解上述小編的方法嗎?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歡迎您的繼續關注。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