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的來源有哪些及管理使用辦法原則
答:根據《工會法》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有五個方面: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因此,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其管理使用辦法主要是以下幾點:

《辦法》要求基層工會在工會經費開支中,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 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工會經費的來源,還有工會經費的管理使用辦法原則,相信您現在應該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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