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消費稅的計算公式及賬務處理分析
答: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
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l一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至于其賬務處理,一般而言可以這樣做:
銷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物資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退稅時,做相反會計分錄。
關于消費稅的兩個問題就解答到了這里,賬務處理比較復雜,如果您想獲取詳情,歡迎您購買會計學堂的課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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