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期付款分期收到發票如何寫會計分錄?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規定,企業購買固定資產通常在正常信用條件期限內付款,但也會發生超過正常信用條件購買固定資產的經濟業務事項,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資產,且在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期限比較長,超過了正常信用條件。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資產,如果超過了正常信用條件,實質上具有融資租賃性質,
會計處理時,購入資產的成本應以各期付款額的現值之和確定。但在稅務處理時,不考慮融資租賃的業務實質,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由此導致兩者在后續計提折舊或攤銷時存在差異。

因此,合同分期付款分期收到發票,則這樣處理:
1、收到發票時:
借:待攤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2、攤銷
借:相關費用
貸:待攤費用
3、支付款項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合同分期付款分期收到發票的處理,您現在知道做了沒?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