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己辦理承兌匯票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商業承兌匯票遺失或未使用辦理注銷,不須向銀行辦理注銷手續,而由收付款單位雙方自行聯系處理。持票單位遺失銀行承兌匯票,應及時向承兌銀行辦理掛失注銷手續,待匯票到期日滿一個月再辦理如下手續:
1、付款單位遺失的,應備函說明遺失原因,并附第四聯銀行承兌匯票送交銀行申請注銷,銀行受理后,在匯票第四聯注明“遺失注銷”字樣并蓋章后即可注銷。
2、收款單位遺失的,由收款單位與付款單位協商解決,匯票到期滿一個月后,付款單位確末支付票款時,付款單位可代收款單位辦理遺失手續,其手續與付款單位遺失的手續相同。
對于公司自己辦理承兌匯票,其會計處理詳情如下:
1、存入保證金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取得承兌時
不進行會計處理,只在備查簿中登記。

3、將承兌匯票支付給銷貨方或用于清償債務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材料采購等
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票據
4、承兌到期承付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公司自己辦理承兌匯票的會計處理做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想要知道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持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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