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增值稅退款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收到增值稅退款時,其相應的賬務處理如下:
1、本月多交時,做
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本期轉入數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此時,未交增值稅科目下是借方余額,屬于溢繳稅款狀態,不用管它,放著就行了
2、次月收到稅務返還時,做
借:銀行存款
借:應繳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紅字)
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本期轉入數

或者:
稅務審核通過后,收到稅務局退增值稅,應該如下分錄處理:
1、根據免抵退納稅匯總表列明的退稅額
借: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出口退稅
2、根據免抵退納稅匯總表列明的免抵稅額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出口退稅
(上述分錄可以合并)
3、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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