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欠薪保障金的條件及怎么做財務處理?
答:企業欠薪保障金,即企業、企業分支機構每年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繳納一筆費用。當企業欠薪時,人社局將依據相關法規先行墊付給勞動者一筆費用,以幫助勞動者解決因企業欠薪引起的臨時性生活困難。
欠薪保障金墊付的范圍主要是以下兩點:
1、企業應付而逾期未付的工資
2、企業應付而逾期未付的經濟補償金
對于企業欠薪保障金的賬務處理,主要是以下三點:
1、行政事業單位的欠薪保障費應當記入“事業支出--欠薪保障費”。
2、其他單位的欠薪保障費應當記入“管理費用---欠薪保障費”。
3、銷售單位的欠薪保障費應當記入“營業外支出---欠薪保障費”。

值得一提的是,以下欠薪企業中這些人員不符合申領欠薪保障金的條件:
1、法定代表人或者經營者
2、與上述人員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3、持股10%以上的人員
4、月工資超過社平工資3倍的人員
5、累計欠薪不到200元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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