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印花稅多交了如何申請退稅呢?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條例列舉了以下五類憑證為印花稅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以上五類憑證并沒有注冊資本這一項,因此企業無需就注冊資本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因此如果是注冊資本印花稅多交了的情形,采取貼花的申請退稅和抵扣。
注冊資本印花稅多交了是不可以申請退稅的,這點您應該記住。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盡在本網站的文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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