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虧損是否應該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呢?
答:小編認為,累計虧損應該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是指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以用以后產生額抵扣,該項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是企業的資產。該資產對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條規定:“將已支付的所得稅超過應支付的部分確認為資產。”如某企業折舊年限比稅法規定長,少計提折舊,多繳納了企業所得稅。以后的會計期間可以調整,多提折舊少繳企業所得稅。該項可得到抵扣的企業所得稅即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第十五條規定,企業對于能夠結轉以后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應當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得超過五年。
綜上所述,累計虧損是應該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
累計虧損是可以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這點您很清楚了。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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