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月銷售不足十萬增值稅還需要繳納嗎
根據《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一、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因此,一般納稅人不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根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所以月銷售額在10萬元及以下(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本公告下發前已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應按其納稅期、本公告第六條以及其他現行政策規定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征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1月份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但當期因代開普通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區別
1、稅收政策方面區別:
小規模企業,收取3%的增值稅,每月銷售額度超過3萬的或者季度超過9萬的,就需要繳稅,低于的不需要繳稅.
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在17%,但也有5%、6%、11%的稅率,一般納稅人不管如何都是需要繳稅的,但是是實行差額征稅,即收入-支出=應繳稅的金額數,然后再乘以稅率就是需要繳的稅.
2、票據方面的區別:
一般納稅人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票,而小規模只能開增值說普通發票.專票,也就是一般納稅人,可以為公司抵扣一部分稅率.而小規模不能進項抵扣
4、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每年都是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如果公司沒有票據的話,只有收入,沒有支出,那這樣就容易造成利潤高的現象,那按照25%的交企業所得稅,那對于小規模來說,那可能會有點吃不消.
5、小規模企業,25%的交企業所得稅,小規模企業,如果月銷售額度不超過3萬,季度不超過9萬的,可以免收增值稅和其他附加稅,但一般納稅人就沒有減免.
6、公司剛成立,選擇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這個需要根據自身實際需求來定,一般納稅人對于塑造開發客戶有優勢,但是需要注意,一旦從小規模轉為一般納稅人就無法再轉回來.也就是一般納稅人無法轉為小規模.
一般納稅人月銷售不足十萬增值稅還需要繳納嗎的為難題現在大家想必都有了自己的想法,至于什么是一般納稅人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小編也分六方面和大家做了詳細區別,相關人員可以仔細查看避免混淆概念.如果還有什么其他疑問都可以咨詢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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