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成本科目月底怎么結轉
問:房地產開發成本科目月底怎么結轉?
答:1、如果你能分清是那個項目的就直接進入開發成本:借:開發成本一房屋開發一開發間接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
2、如果你公司有幾個開發項目,此筆費用不能分清是哪個項目的,就將這個費用在幾個成本中分攤:
計提時:
借:開發間接費用一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
月末結轉開發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一房屋開發及相關科目一a項目
一b項目
一c項目
貸: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開發支出劃分和歸集的原則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土地,按其用途可將它分為如下兩種:
一種是為了轉讓、出租而開發的商品性土地(也叫商品性建設場地);
另一種是為開發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開發的自用土地.前者是企業的最終開發產品,其費用支出單獨構成土地的開發成本;而后者則是企業的中間開發產品,其費用支出應計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有關房屋開發成本.現行會計制度中設置的"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科目,它的核算的內容,與企業發生的土地開發支出并不完全對口,原則上僅限于企業開發各種商品性土地所發生的支出.企業為開發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開發的土地,其費用可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在"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科目進行核算.如果企業開發的自用土地,分不清負擔對象,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其費用可先通過"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科目進行歸集,待土地開發完成投入使用時,再按一定的標準(如房屋占地面積或房屋建筑面積等)將其分配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如果企業開發商品房、出租房使用的土地屬于企業開發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則應將整塊土地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在"開發成本--土地開發成本" 賬戶中歸集其發生的全部開發支出,計算其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并于土地開發完成時,將成本結轉到"開發產品"賬戶.待使用土地時,再將使用土地所應負擔的開發成本,從"開發產品"賬戶轉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漲戶,計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的開發成本.

問:房地產企業的開發成本與收入的結轉是在什么時候進行?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項目竣工驗收、辦妥移交手續前,不論是否簽訂正式購銷合同,所收到的均為預售房地產款,一律不確認收入,其款項暫記入"預收帳款"科目
收到房款時帳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帳款-按房號及客戶名稱進行明細核算2、開發項目完工經驗收合格、竣工決算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購銷合同規定將合格的房地產產品移交給購買方,辦妥移交手續后可以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借:預收帳款、應收帳款等科目
貸:營業收入
同時結轉經營成本
借:經營成本
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開發產品-相關明細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應交土地增值稅等
關于房地產開發成本科目月底怎么結轉的內容就先風向到這,相信通過以上的案例與分析,對于如何結轉非常清晰了,如果還有問題可參考《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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