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款多給對方打款,如何賬務處理

2019-11-16 16: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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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都是網上轉賬的,.那么不小心打錯了,打多了怎么處理呢?會計學堂小編為了能夠讓大家解開這個問題的疑惑,在下文中給大家搜集了相關內容,相信通過下文,你一定能有收獲.希望大家都能學以致用.

打款多給對方打款,如何賬務處理

1、如果是付完款就知道了,會計分錄是:

借:應付賬款

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2、如果是后期對賬發現的,會計分錄是: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賬款

打款多給對方打款,如何賬務處理

核定征收 打款給個人需要繳稅嗎?

現在以個體戶為例,根據《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辦法》規定,個體戶應當按照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繳納稅款.如果實際經營額、所得額高于定額,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調高定額.如果您覺得"納稅光榮",你可以申請調高定額.

湖南地稅規定,定額的個體戶,如果年所得額沒有超過12萬元的,年終不需要再申報個人所得稅,超過的主管地稅局的稅管員會輔導您填報申報表的,如果按照定額繳納了稅款的,也不需要補交個人所得稅的.

問題補充回答:不是湖南長沙 的個人所得稅與利潤有關,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個體工商戶查帳征收的按照全年收入-成本、費用、支出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這種納稅方式的個體戶其個人所得稅就有利潤有關.

如果屬于定額征收稅款的,就與利潤沒有關系,只與收入相關.因為,應納個人所得稅=收入總額*附征率,長沙市的附征率根據不同行業制定的,大約在1%-3%之間.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看完上文相信大家會處理多給對方打款的問題了.所以大家在處理企業的對公賬戶轉賬的業務處理的時候需要仔細核對好,不要發生轉賬錯誤的問題.看完文章,相信你一定有所收獲.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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