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如何開具鐵路運輸紅字貨運專票
一般納稅人提供鐵路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票后,因開票有誤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如何開具紅字貨運專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7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鐵路運輸服務開具貨運專票后,因開票有誤且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需要開具紅字貨運專票的,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不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直接在貨運專票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貨運專票。開具紅字貨運專票時應將對應的藍字發票代碼、號碼打印在發票備注欄中。
1.實際受票方拒收或者承運人尚未將貨運專票交付實際受票方。
2.發票聯次齊全,實際受票方未認證發票。
除上述情形外,一般納稅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的流程開具紅字貨運專票,并將《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編號打印在發票備注欄中,不需打印對應的藍字發票代碼、號碼。
為規范增值稅發票管理,方便納稅人發票使用銜接,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決定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貨運專票)。為何發布本公告?提供貨運服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如何開具發票?鐵路運輸企業又將如何使用發票?往下看:

7月1日起停止使用貨運專票
為避免浪費,方便納稅人發票使用銜接,貨運專票最遲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已全面推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統一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滿足貨物運輸業納稅人發票使用的需要,同時也符合增值稅規范管理的要求。為規范增值稅發票管理,減并發票種類,方便納稅人發票使用,發布本公告。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鐵路運輸企業受托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分支機構)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所開具的鐵路貨票、運費雜費收據可作為發票清單使用。
一般納稅人如何開具鐵路運輸紅字貨運專票?直接在貨運專票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貨運專票。開具紅字貨運專票時應將對應的藍字發票代碼、號碼打印在發票備注欄中。
另,從2016年7月1日起國家取消開具貨運專票,貨運企業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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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