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了解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2017-08-31 16:3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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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完外管證后,應在30內到建筑服務發生地國稅局(項目所在地)進行報驗登記(稅務登錄備案)。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就必須在機構所在地國稅局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管證”或者“外經證”)。一般情況下在總包合同繳納完印花稅后,就需要辦理“外管證”,并在機構所在地辦理“簡易計稅”或者“一般計稅”備案。
辦理外管證的手續相對簡單,大部分地區只要網上辦理就行。所需資料一般為:總包合同原件掃描件、總包合同印花稅完稅證明掃描件、辦理申請表(蓋公章)掃描件,掃描圖片每張不得大于300kb。

辦理完外管證后,應在30內到建筑服務發生地國稅局(項目所在地)進行報驗登記(稅務登錄備案)。在當地辦理稅務登錄備案的所需資料,不同地區有所不盡相同。一般規定的資料有:建筑業登記表、稅務登錄表、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所得稅征收證明、總包合同印花稅完稅證明、工資發放證明、社保繳納記錄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外管證的有效期不同地區不盡相同,有180天的,有365天的,有些是按合同工期規定的,到期后必須及時注銷和重新辦理,否則影響其他工程項目的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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