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作為獎勵或福利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是否交個人所得稅

2019-05-17 19:3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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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現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企業和職工必須簽定就業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那企業作為獎勵或福利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是否交個人所得稅?請大家走進會計學堂今天的課堂來學習一下吧。

企業作為獎勵或福利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是否交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企業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為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條規定,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

  國稅發[2003]45號規定,(一)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二)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補繳的基本或補充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可在補繳當期直接扣除;金額較大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企業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間內分期均勻扣除。

 企業作為獎勵或福利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是否交個人所得稅

商業保險的定義

所謂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 商業保險關系是由當事人自愿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所謂社會保險,是指收取保險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用來對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和失業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的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企業作為獎勵或福利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是否交個人所得稅?依據相關法規,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是企業給職工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則免征個稅的,大家明白了沒有?如還有疑問,請急時聯系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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