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金融商品的年終負差如何結轉

2019-05-16 20:5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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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相關的稅款。企業主要涉及到的稅種有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需要有發票作為扣除依據。買賣金融商品的年終負差如何結轉?

買賣金融商品的年終負差如何結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項第3點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本公告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四章第十四條中“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同一大類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個納稅期內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現負差的,可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內容同時廢止。

因此,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買賣金融商品的年終負差如何結轉

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一)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

金融產品轉讓屬于營改增金融服務稅目下面的4個子稅目之一。

財稅[2016]36號附件1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第4目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二)有價證券的范圍限于資本證券的范圍

有價證券的范圍,營業稅的解釋是股票、債券,營改增雖然沒有對什么是有價證券作出具體解釋,但有價證券的范圍也是清楚的。屬于金融商品范圍的有價證券,只能是在公開的交易市場可以進行交易的股票和債券這一類的資本證券,不包括商品證券(如提貨單、運貨單等)和貨幣證券(如商業匯票和銀行匯票等)。

按照目前有價證券的范圍,上市公司的股票和限售股股票,應當屬于有價證券。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屬于有價證券,因其不能在公開的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轉讓“新三板”股票,是否屬于金融商品轉讓,目前國家尚無統一規定。北京國稅認為,轉讓“新三板”股票,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的征稅范圍。參考資料:北京國稅《企業持股票、購買理財產品及通知存款等是否繳納增值稅、計稅及賬務處理詳解》(2017-01-18)

(三)金融商品持有期間的收益不屬于金融商品轉讓的范圍

根據營改增的規定,股票持有期間取得的股息沒有征收增值稅的規定,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按貨款服務征收增值稅。

也就是說,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的征收范圍限定于轉讓環節產生的收益,不包括持有期間的收益。

買賣金融商品的年終負差如何結轉?上文簡單、概括的講述一般買賣金融商品的年終負差如何結轉,工作人員平時申報納稅的時候,需要注意,及時繳納相應的稅款。有疑問的話,可以到會計學堂官網,找我們的答疑老師,在線幫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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