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費與臨時工工資有何區別?
答:
勞務費與臨時工工資的區別是:支付勞務費屬于支付勞務報酬,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該人員不屬于企業的職工,與企業的關系只是由于該勞務而發生的。由于該個人提供的是獨立勞務,因此應納營業稅及相應的附加稅,并由企業代扣代繳支付的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按勞務報酬的計稅標準),不可以作為三費的計提基數。而臨時工屬于企業的職工,臨時工所提供的勞務屬于非獨立的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可以作為三費的計提基礎。 計件工資及其他臨時工工資均可作為計提三費的基數。

勞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區別是什么?
答:
1.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派遣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2.勞務承包單位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實體。(不建議發包給個人,實際中個人外包往往會被判為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五十萬元的法人實體;勞動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業的業務或職能活動。
3.勞動者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
發包企業對勞務承包單位的員工不進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由勞務承包單位自己安排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進行勞動。
4.勞務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根據勞務承包單位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事”;
勞務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時間和費用標準,根據約定派遣的人數結算費用,其合同標的一般是“人”。
5.違法的后果不同。
勞務發包單位對勞務承擔單位的員工不承擔任何責任。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違約人除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適用民事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中,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按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費與臨時工工資有何區別?”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有什么區別了。是否都知道選擇哪種方式對自己最有利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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